關于周莊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劃定方案的公示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烈士褒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實提升周莊鎮烈士陵園的管理保護水平,明確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烈士褒揚條例》及《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按照周莊鎮烈士陵園的類別、規模、保護級別以及周邊環境等情況,制定周莊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劃定方案,請各單位認真落實保護管理措施,做好保護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況
周莊鎮烈士陵園建造于1983年,位于周莊鎮倪家巷村雷家灣,占地面積1711平方米,建筑面積80平方米,由主體紀念碑和烈士墓群組成。陵園設有3個平臺50級臺階,革命烈士紀念碑高10米,寬3米。周莊鎮先后于2011年、2024年兩次對陵園進行了改造修繕。
園內共安葬烈士79名,紀念碑座底部刻有烈士生平簡介。烈士陵園已成為周莊人民祭掃革命烈士和開展革命傳統教育的重要陣地。
二、保護范圍
以周莊鎮烈士陵園宗地圖(宗地代碼:32028101506JB00327,所在圖幅號:29.20—35.50等)為準。
周莊鎮烈士陵園保護范圍示意圖

三、保護管理責任主體
主管部門:江陰市周莊鎮人民政府
管理責任單位:江陰市周莊鎮退役軍人服務站
四、保護責任
1.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建筑物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與紀念英雄烈士無關或者有損紀念英雄烈士環境和氛圍的活動;不聽勸阻的,由鎮退役軍人服務站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2.不得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和設施,不得破壞、污損烈士紀念設施,非法侵占烈士紀念設施保護范圍內的土地、設施,破壞、污損零散烈士紀念設施,由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恢復原狀、原貌;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的單位、組織、受委托管理的相關人員因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造成烈士紀念設施、史料或遺物遭受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江陰市周莊鎮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